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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籍保护管理制度
2018-01-29 13:15:00   

龙井市图书馆古籍保护制度
  
(一)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意识,下班或离岗前锁紧门窗,防止出现古籍盗窃现象。
(二)严格按照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要求对古籍进行专业的防火、防虫、防水、防潮、防紫外线光照、防雷击等古籍保护工作。
(三)定期对古籍书柜进行除尘,确保书柜清洁卫生。
(四)禁止与现代书籍混同于同一书柜,防止现代书籍的酸性物质腐蚀古籍,做到古籍专柜专用。
(五)按照国家古籍普查中心工作要求,做好我市古籍普查和定期古籍修复工作。
 
龙井市图书馆古籍管理制度
 
(一)工作人员打开古籍书柜应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及要求进行。
(二)打开古籍书柜前应清洁双手,戴好棉制白手套,正确拿放和使用古籍,以免对古籍造成更大的损坏。
(三)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便打开古籍书柜。
(四)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测量特藏室温湿度,并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特藏室温湿度均衡。
 
龙井市图书馆读者查阅古籍制度
 
(一)古籍原则上不对外提供利用。确需查阅古籍时,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查阅。
(二)读者按照古籍保护管理的相关要求查阅古籍,不能将古籍带出特藏室使用。
(三)未经允许不能进行拍摄及复印,以免对古籍造成损坏。
(四)在读者借阅古籍摘抄时,工作人员全程进行指导,防止读者无意损坏或恶意损坏和盗取古籍。
(五)及时做好古籍查阅登记,并作好年度查阅分析,在减少古籍损坏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读者的查阅要求,实现利用与保护的有效结合。
(六)读者查阅古籍时应远离火、水、电、及光照强的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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